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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都朝着麦当肯预想中那样发展……才怪呢!
就出来溜达一下,麦当肯立即发现不对了。
远远看过去,一群苦逼的剑士正在试穿的铠甲让某人想起了黄金圣斗士,不,那黄中带青的闪亮色泽让他想起的是圣斗士五小强之外的炮灰队!
算是给镇长最后几分薄面,等到巴瑟拉斯回到公爵府的书房,麦当肯大发雷霆。
“为什么你要给伟大的斯坦索姆家族的剑士使用青铜铠甲!?”
“这……对付那些装备石头武器的巨魔足够了啊!”
镇长是个既忠诚又有一定能力的工具人,他说的话的确在理。
烂苔氏族作为赞达拉巨魔帝国毁灭后的巨魔分支,文明程度相当渣。金属武器都没多少,大多把尖锐石头绑在木棍上当投矛和长矛。
这玩意皮甲是扛不住的,但青铜甲已经能提供有效防护,不扎到脖子之类的要害,秒不了人。
但……
谁特么给你谈性价比?
小爷我要的是败家!
如果不是高端铠甲产能不足,我全部给你们上瑟银铠甲套。
“巴瑟拉斯,我跟你谈的是荣耀!懂?马上就是会猎,你是要我在其他大贵族面前,把斯坦索姆家族的荣耀都丢光吗!?把那些青铜垃圾丢给下面的镇守备队!不要跟我谈钱!钱不是问题!给你两周,我要看到我所有的剑士都穿上精铁铠甲!”
麦当肯的愤怒吼声,响彻装满华贵装饰的书房,把面前挨训的巴瑟拉斯等文官,以及镇守在外面的守卫都吓得缩了缩脖子,唯有一身牧师袍的乌老大雕塑般站在旁边,仿佛什么都看不到,听不到。
于是,神奇的一幕发生了。当一周后,陆陆续续集合起来的骑士看到了让他们泪奔的一幕——他喵的!咋这些剑士的装备比我们骑士的还好!?
崭新的铁质铠甲闪亮耀眼,由于铸铁厚度有8mm,防护性不比那些只有3、4mm的钢甲差多少。
重肯定重,胜在防护力足够啊!
何况剑士平时又不会整天穿着这套铁疙瘩,行军时只穿便利的皮甲,临战才着重甲。
更瞎眼的是,连长枪兵都穿上一套【绿铁】套装。这玩意是锁甲,用制好的野猪皮,镶嵌上n块拇指大小的铸铁甲片。跟以前相比,简直一个天一个地。
以前长枪兵就是炮灰,穿啥?
布甲!
对!你耕地时穿啥就是啥。
连枪兵都有全身锁甲,简直豪出天际。
好多穷逼骑士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。
除了他们引以为傲的武艺,谁收拾谁还说不准呢。
让他们更为惊喜的是伙食,原本普通士兵吃的就是黑面包,那玩意比地球的法式面包还要惨烈。平时拿来当棍子敲人也断不了,不泡水根本撕都撕不下来。
麦某人大手一挥,全员白面包不算,还有了野菜、腌肉和火腿肠。
对于月薪只有几个银币的普通大头兵来说,这简直是天堂级的待遇了。
本来看着自家小金库里,又没了五千金币,麦某人正美滋滋呢,按照这节奏,甚至不用等到狩猎开始,自己就能达标了。
唉!
人生就是如此枯燥无味,先赚它一个亿?
呵呵!简单!轻松!惬意!
带着头号保镖乌瑟尔走过广场,看着懒懒散散的枪兵和剑士正在聊天,一边吹牛一边喝着窖藏的葡萄酒,麦当肯突然听到了一番对白。
“嗨!我们的公爵不知是不是脑子坏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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